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销售已过保质期商品的行为,我们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要求涉事方立即停止销售,对违法销售的商品进行查封、扣押或销毁处理,同时,向其追缴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价值金额两倍以下的罚金;
如其存在违法所得,则要在罚没的基础上,进一步没收所有的非法所得;
倘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
若涉及到触犯刑法的情况,当事人还需接受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