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遇到一般的交通事故时,其处理流程通常如下:
首先应进行现场勘察,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对事实及其成因均无异议,则可立即离开现场,通过自行协商来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然后,交管人员会依据实际情况依法明确责任归属,并对肇事者实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最后应进行赔偿调解工作,以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运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类型的道路交通事故,但涉及到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等犯罪嫌疑的案件除外:
(1)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
(2)受伤当事人伤势较轻且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负责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