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中的相关法条,尽管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口供未曾提供或缺失,只要其他证据确凿且充足,仍可对被告予以定罪并施以适当的刑罚。
然而,要达到“证据确凿、充分”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所有涉及到定罪量刑的事实均应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实;
其次,这些证据之间应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最后,这些证据应当具有高度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