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从立案到移送检察院的整个过程,通常并未超过37天。
然而在实际操作环节,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及危险驾驶的案件时,往往会在对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检察院递交逮捕申请以供其审查和批准。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有可能被延长至30天。
另外,针对那些涉及醉酒驾驶的危险驾驶罪行,交警部门通常会在七个自然日内将相关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