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已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款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保护法规,详细阐述并规范了各方面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障职责范围。
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我们新增了针对未成年罪犯的独立罪名,明确了从轻量刑原则,适度地降低了刑罚执行的强度,同时放宽了减刑与假释的标准,始终秉持着教育为主导的理念,对涉案的未成年人给予充分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