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事主体真诚希望解决问题并申诉需求,他/她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调查。
如果经查证情况属实,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以彻底消除该事件所留下的不良记录。
同时,对于那些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人,公安机关有权给予其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或者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如涉及违法所得,则需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