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协议分割的规定:
夫妻双方首先应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沟通,其分割的方式应基于自愿原则,即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将财产赠予其中某一方或者子女所有;
(二)若经过夫妻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必须要保护女方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照顾到无过错方的利益。
在处理财产时,必须遵循不损害财产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
具体而言: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等分割;
2.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那么入伙的财产可以分配给其中一方所有,而获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配给具备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在此情况下,获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