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类涉及盗窃行为的案件中,尽管无法转换为民事案件处理,但是被害者仍有权利针对其中的物质损失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因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资格依法请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若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则有权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如若国家财产以及集体财产因此类犯罪行为受到损害,那么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在对该事件提起公诉之际,亦可依法请求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