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排除妨碍之争端,通常因物权遭受他人实际造成的妨碍所引起,其主要诉求在于排除此种妨碍,从而恢复物权的完整性。
2、排除妨碍请求权,乃是在物权的享有与行使遭受占有之外的其他方式侵犯之时,物权人向侵权者提出排除妨碍请求,以期使自身的物权恢复至完美无瑕的状态的法定权利。
3、排除妨碍争议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受妨碍的标的物依然存在并且处于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权之下;
(2)侵权者通过占有之外的手段对物权人的权利实施了妨碍,而且这种行为必须是持续不断地进行着;
(3)妨碍行为必须是非法或不当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