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借名购房所牵涉到的诸多法律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三点:
第一,该种交易模式下所签订的合同极可能会被法院判决为无效;
第二,若借名人要求登记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时,法院通常情况下是不会予以支持的;
第三,在没有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若出名人否认存在借名购房的事实,那么借名人将面临房财两空的严重风险。
此外,因借名人未能依约偿还借款而导致出名人的信用状况遭受负面影响也是可能出现的现象;
最后,如果贷款机构发现借名人未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他们有权对出名人进行法律追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