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离婚协议属于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所必须提交的书面文件之一。
在经由婚约束登记机关核实并赋予其离婚效力之后,该份协议便产生了不可逆转的约束力,禁止任一方重新提出异议或反悔。
在此期间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条款以及当事人因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对于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若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引发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