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延长立案期限乃我国针对涉及经济犯罪问题所作出的独特制度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应对所有涉及经济犯罪的线索迅速展开全面审查,并须于七日内完成立案与否的决断。
若面临重大、疑难或复杂性质的线索,需得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立案审查期限方可相应延展至三十个工作日;
而对于那些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跨越地域范围的犯罪行为,则需得到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进一步批准,方可将立案审查期限再度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