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发现存在保安措施不足或需要更大程度保护的犯罪行为,符合逮捕条件者,可依法进行逮捕:
即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犯罪事实,且此犯罪事实可能导致被怀疑者及被告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被怀疑者具备较高的社会危险性;
以及存在可能实施新犯罪活动、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