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两种概念具有不同的意义。
“排除妨害”是指:
在所有权人和占有者与第三方之间,尽管他们并未直接剥夺对方的占有权益,
然而,如果该行为妨碍了所有权人或占有者对其权利的正常行使,或者阻碍了他们顺利地实现占有,那么这种一次性侵犯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妨害,从而有权提出排除妨害的请求。
而“返还原物请求权”则是指:
当所有权人面对无权占有者时,他们享有要求后者返还占有物的请求权。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对象,是任何实施无权占有行为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