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规范上,刑事判决书应按规定送达相关当事人,包括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所任职的单位或其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若被告人身为单位代表人,则还需将此文件送至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签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