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非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中,相关责任人通常需要承担以下几项法定赔偿责任: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应依据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
其次,若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的个体,则误工费将以其实际损失的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则需参考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计算误工费;
若无法提供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证据,则可参照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同等或相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参考标准;
第三,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予以确定;
第四,残疾器具辅助费的赔偿金额将依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核算;
最后,护理费的计算方式也与误工费类似,即护理人员如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计算;
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了护理人员,则可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别护理工作的劳动报酬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