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前获得之款项用于婚后购买房产,依旧可被视为该夫妻一方的专属个人财产而非共同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定义的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的所有财产。
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且共同的所有权,同时也拥有公平对待和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