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结婚后若有一方的父母以现金方式资助购买房产并将其所有权记入到他们自己的子女的名下,那么这部分财产理所当然地可以被视为该子女的单独所有物。
然而,假如同一位父母在赠予过程中付出了金钱,但房屋产权却无缘无故地记在了无关人员的名下,这种情况我们通常会认为它是该父母赠送给整个家庭的礼物,因此,属于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
而且,即使房产证上同时刻着两位配偶的姓名,它们都应当被看作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