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专利使用权作为出资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要求用以出资的专利使用权必须经过具备资格认证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和定价,且不得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其次,该专利的许可方式应当限定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占许可;
再次,拥有专利使用权的出资者需具备持续获得与其所处公司业务拓展密切相关的专利的能力;
最后,专利使用权出资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公司注册登记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