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司法程序获取或剥夺自然人合法身体自由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司法惩治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若涉及到殴打和侮辱等情节恶劣者,会加重处罚程度。
而在实际造成人员重伤并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量刑标准则将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逐步递增;
若导致人员死亡且情节特别严重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对于那些采用暴力手段致使他人残疾甚至死亡的罪犯,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将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