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诉讼案件时,律师费用通常由委托人承担,而非败诉方负担,除非各方在先前的协议或合规中平等地作出过相关规定。
这主要是基于如下法律观点:
是否聘请律师代理是每一位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而并非强制性的必要行为,因此不能被视为诉讼过程中的必然性开支。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二条
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