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工伤后续治疗费用的问题上,不仅包括了必要的医药费用,还涵盖了相关的护理费用和因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在职业生涯中,如果员工由于从事工作任务时受伤或原有工伤情况再度出现,那么为了保障其健康权益,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且因此导致员工遭受经济损失,那么所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均应依法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