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公请假而扣减薪水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工资作为劳动力价值的体现,在未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期间,除了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予发放工资的情况以外,不履行此项义务符合法定常规。
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如需请事假则无需发放工资;
至于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则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具体金额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在此过程中,法律法规均有所涉及。
若用人单位无理克扣员工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