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以参与赌博的形式,积极地帮助他人将犯罪所得以及衍生的收益转变成可供赌博的收入的行为,我们通常会将之视为洗钱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具体而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对于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个人或组织,应当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同时对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其次,对于单位实施了前述犯罪行为的情况,也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处以相应的罚金,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况严重,则应当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有法定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