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涉案流水高达八百万元的“帮信罪”嫌疑人员,通常将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罚金等形式的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帮信罪”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金额犯,故而在量刑时并不以犯罪数额大小作为唯一考量因素。
若此类犯罪分子在触犯“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和量刑。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能主动退还赃款,那么这无疑会对减轻刑罚甚至免于处罚产生积极影响。
最后,关于犯罪者的身份问题以及主观意图,即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在某些案例中,即便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了“帮信罪”,但他们可能仅扮演着从犯的角色。
因此,从犯理应得到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