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及到危险驾驶罪嫌疑的案件,检察机构有权作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即便行为危害程度相对轻微且造成的危害不大,也不应被视为犯罪事实;
已经超过了追溯时效期等法定条件范围内的犯罪行为,将不再承担刑事责任,已经进行追究的,应予以撤销案件处理,或者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终止审判程序,或者宣布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