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若选择协议离婚,须在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凭借各自持有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文件资料,前往其中一方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将对上述各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会就相关事项向申请人进行深入咨询。
如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反悔,未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又或对方坚决反对离婚,则另一方可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实现离婚目的。
通常来说,此类案件应向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此种途径的审理流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审期通常为36个月,第二审期则为3个月。
如初次审判未能判定离婚,可在等待半年后申请再次申述。
在此期间,原告第二次起诉被认为是感情确已破裂且无法挽回时才考虑提起上诉的情形较为常见。
实务操作中,经过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案例大多会做出中止婚姻关系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