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某人在知情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进行洗钱活动,无论其本人是否亲自参与其中,也将难逃刑事责任的追究。
有着极大可能性被视为洗钱罪行中的共犯。
洗钱罪定义为故意摧残、削弱或是隐藏某项特定犯罪(如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以及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从而提供了自己的资金账户以协助对手方将这些非法财产转化为现实可用的现金或者金融票据;
同时亦可以通过操纵转账结算,助他人实现资金转移,甚至协助将资金汇往海外等一系列手段来掩饰、隐瞒这些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性质及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