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对于侵占他人财物数量达到2万元及以上而不足10万元的行为,应当被视为“数额较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
(二)侵占他人财物数量超过10万元的情况,则构成了“数额巨大”犯罪,将面临两至五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处罚。
(三)若存在下列任一种情节,即视为“其他严重情节”,需要处以两至五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处罚:
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财物;
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的财物;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