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要证明某位被告是否构成了受贿罪,则需要收集如下关键性证据:
首先是被告所获取或收取的财物、涉及银行账户的资金往来记录以及相关的证人证言;
其次是行为人为了他人而进行的议事日程安排及相关的文书资料;
最后是针对犯罪嫌疑人事先收受贿赂的具体时间、场所、数额和频繁程度等详细信息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行为人在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后将其占为己有,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受贿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