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动车逆向行驶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归属问题,应当依照国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各当事人在该事件中所实施的行为对整个交通事故产生的影响及过错程度的判断进行划分。
若某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是引发本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那么此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当涉及到两个或更多的当事人都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他们将各自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没有明显的过错,则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了此次事故,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在此次事故中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