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为例的情况下,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离婚的具体流程。
夫妻双方必须各自携带他们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以及由双方面对面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亲自前往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将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全面而仔细地审核。
倘若他们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详尽列明了所有必需的离婚事宜,并且这些事项也满足了离婚所需要的各项条件时,便会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当经过冷静期后,民政局工作人员将正式为他们进行离婚登记仪式,那么此刻起,这对曾经的夫妇就成功解除了他们现有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