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无法偿还全部赃款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
但是,如果被告人在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将按照更为严厉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具体的判决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犯罪。
具体而言,法律明确规定了五种应被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况:
(1)向超过三个对象提供了帮助的;
(2)涉及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支付结算;
(3)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仍然从事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5)被告人所提供的协助使得被协助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