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以下各类情形适用于申请取保候审之诉求: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等等轻微刑罚处罚;
2.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法,但在此前提下若采取取保候审之强制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风险,则可实施取保候审的策略;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患上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亦或是怀胎或正在哺乳期间的妇女,在采取取保候审之强制措施后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取保候审;
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然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需要变更强制措施,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因此,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如果涉及到赌博罪的当事人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