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债务人去世之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可透过敬请继承人履行义务得以妥善维护。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债权人有权要求继承人按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偿还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
然而,若其应负担之债务超出了实际继承遗产的价值范畴,则该继承人亦拥有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清偿或不予偿还的选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