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占罪这一法律概念,其不仅包括了归还被侵占财产的情况,更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及其后续处理。
因此,侵占他人财产本质上是一桩刑事案件,而刑事案件并非能够简单地撤销起诉并息事宁人,涉案人员必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
侵占罪系指刑事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的动机和目的,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强制性地据为己有,且此种行为达到一定金额标准后,未能及时返还,因而涉嫌构成的犯罪。
然而,侵犯财产的数额虽然是衡量侵犯财产犯罪的关键指标之一,却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
除了依据侵犯财产的数额之外,还需要结合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准确地判定罪行并给予适当的刑罚。
以下是侵占罪的主要构成要素:
首先,犯罪客体,即侵占罪所侵害的对象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其次,犯罪客观方面,即被告人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绝返还的行为;
再次,犯罪主体,即侵占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自然人,只要他们年满16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最后,犯罪主观方面,即被告人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知这些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物品,仍然强行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