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深入调查及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以及开展各项治安管理工作。
然而,对于欠款不还这一类民间经济纠纷问题,其并非在警察的职责范畴之内,因此,此类事件并不会由警方直接介入进行处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有人利用借贷为名,企图行骗而侵吞他人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将有可能触犯诈骗罪,这时,受害者便可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