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
退赃金额固然是表达认罪悔过之意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反映罪犯积极向上态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司法机关通常会给予罪犯相应程度的减轻或从轻惩罚措施,以期对最终判决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侵占、处置受害人的财产,导致受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那么人民法院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缴,或者责令犯罪分子进行赔偿。
在此过程中,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其视为量刑情节,并在审判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