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须视实际虚假申报或冒领的金额而定,若仅涉及数百元之额度,尚不足以达到犯罪标准,然若涉款额较大,可分为如下两种情形来考量:
首要,倘若此类行为发生于国有企业或国家机关内部,那么这种虚假申报或冒领极有可能触犯贪污罪行;
其次,若该行为发生在非国有性质的机构中,那么这种虚假申报或冒领便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