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对参与或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根据新的法律定义为“帮信罪”)的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案例,当事人并不一定就会被判定有罪。
因为在整个司法程序中,检察院仅承担对被告人的审查起诉职能,只有经过严格审核并确认证据后,案件才能移送至审判机关进行裁决。
至于对涉嫌犯下助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者的量刑尺度,则得依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处被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附加罚金。
关于如何界定是否构成“帮信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行为人向超过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那么就符合了立案条件之一;
其次,如果行为人通过支付结算的方式,使得资金交易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也同样满足了立案要求;
再次,如果行为人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使得资金投入达到五万元以上,也属于符合立案标准的行为;
此外,如果行为人通过违法途径获取的收益超过一万元,也将被视为符合立案标准的行为;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又继续从事此类活动,那么也将被视为符合立案标准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所协助的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这也将成为判断其是否构成“帮信罪”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将被视为符合立案标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