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判处被告人无罪或有罪但免于刑罚的裁决通常由人民法院作出。
而所谓“定罪免处”,即是依据法律法规判定被告行为构成犯罪,然而在具体量刑时却给予豁免,从而免除其刑事责任。
此外,我国法律明确赋予了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权力,这两项权力不受任何形式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干预和干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