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据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
首先,借款方与放款方的法定全名应当清晰无误地被写入借据;
其次,借款额应该在借据中被详细列出,其中包含阿拉伯数字以及大小写双重形式;
第三点,注明贷款期限的具体信息是必须的,而这主要包括了贷款触发和截止日期及明确的贷款周期;
此外,还需要明确地填写每个还款年度的具体日期和月份;
再者,必须明示贷款产生的实际年化或者月度利率,并且最后的贷款总额利息也应体现在借据上;
接下来,应将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偿还日期以及付款方式进行明确说明;
最后,借款人本人应亲笔签名、加盖手印或以书面形式确认借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