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针对盗窃行为的调查中,若未能寻找到犯罪嫌疑人,那么公安机关将持续进行搜查与追踪工作,此类案件亦不会因此而予以撤销处理。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只要犯罪行为已经正式被立案展开侦查工作,而犯罪嫌疑人仍然处在潜伏状态,那么公安机关均有权通过发布通缉令以及在网络上进行追捕行动,直到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为止,且在此过程中,不受任何诉讼期限的限制。
对于那些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方式来抢夺他人财产的罪犯,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需判处其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要附加判处罚款。
然而,当产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案件则可能被撤销:
(一)并无确凿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二)违法行为本身情节非常轻微,危害程度极低;
(三)无法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
(四)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五)经过特赦令的批准,罪犯获得了免于刑事处罚的权利;
(六)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
(七)其他依法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八)对于需要撤销的案件,办案部门应按照程序制作《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同时还需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