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公职人员(如国家工作人员),同时也涵盖普通民众,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犯罪行为类型;
其次,该罪行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乃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再者,从客观的角度来看,本罪体现为非法地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的行为方式;
最后,本罪所体现出的主观意图系故意为之,且犯罪动机通常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最终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