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特殊程序,在这里指的是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部分涉及非民事权益纠纷类别的案件所使用到的特殊审判程序。
这些适用该程序的案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大方面:
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限案件、判定财产归属为无主状态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性案件以及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