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遭受攻击,应立即前往医院进行伤势评估。
同时可考虑与加害方进行和解协商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得损失赔偿。
在此期间,务必及时向警方报案,并详细陈述事件经过。
警方接手此案后,如发现受害者存在伤势或受害者主动请求进行伤势评估,将会开具伤势评估委托书,指示受害者前往特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势评估。
作为受害者,您需要积极配合警方完成整个鉴定过程。
警方的鉴定机构通常会在接受委托之日起的24小时内提供鉴定意见,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警方收到鉴定报告后,会将鉴定结果通知受害者。
然后,警方会依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对施暴者采取治安处罚措施,抑或是进行刑事打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