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的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第一种情况为,组织有三名及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并在整个过程中实施了抽取提成或额外收益的行为,累计总额超过人民币五千元;
第二种情况则是,组织有三名及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第三种情况是,组织有三名及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参赌总人数累计超过二十人;
最后一种情况是,组织有十名及以上中国籍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在此过程中收取回扣或者介绍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