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倘若抚养责任被判给了男方,然而实际情形却是女方在照顾孩子,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考虑更改孩子的监护权。
在一般的处理方式中,孩子的监护权往往会由父母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
当然,一旦监护权明确被指定给某一方后,在事后若有任何一方想要改变这个决定也是可行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要经过双方共同签署协议。
若是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与孩子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那一方,其获得孩子监护权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