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抢夺罪,系法律术语,特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现场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据的财产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
抢夺罪的确立,不仅需要被告人的行为涉及到对物的暴力,同时还得对相关人员造成实际的人身安全威胁。
相比之下,盗窃罪则是通过非法占有为前提,排除了原有人对财物的合法持有,进而确定了新的持有权。
盗窃罪的具体操作方式相对更为温和,对人体不存在直接的危害性。
然而,在我国,对于盗窃罪和抢夺罪之间的区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性,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话题。
这两种犯罪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动机上,即他们的行为都是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
抢夺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差异在于,二者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存在显著的不同。
具体来说,盗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而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则是公然抢夺他人财产的行为。
尽管抢夺罪与盗窃罪存在诸多共通点,例如在两罪的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均须由直接故意构成,且都具备非法占有之目的。
然而,两罪所侵犯的客体却都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抢夺罪的客观方面通常采取公然夺取的形式进行。
所谓“公然夺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财物管理者面前,公开地夺走其财产,而且这种公然夺取并不使用暴力或恐吓手段,否则将会构成抢劫罪。
至于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则是秘密窃取,即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认为不会被财物控制者察觉的手段,悄无声息地窃取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