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情节严重、致人财产乃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抢劫罪行,其责任人通常无法获得以缓刑作为惩罚方式的裁决。
这是因为对于能够适用缓刑的案例,首先要求被告人所涉罪名属于轻度犯罪范畴;
其次则必须是基于对被告人施加的刑罚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比该期限更轻的处罚量级做出的判决。
然而,针对抢劫罪行的最低刑罚标准,即便是最轻微的情况也应处以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因此,对于触犯抢劫罪行的被告人而言,由于其刑期条件未能达到缓刑的基本要求,故而无法获得缓刑的判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